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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 章 09【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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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红雪没懂。秦蔻还很耐心地在手上比划比划,教他:“你就拎着这袋子,出了门右拐,能瞧见楼梯,一直下,也别管多高,下个二十七层到了楼下呢,直走右拐,尽头那个很大的绿色大箱子,看起来能装四五个人不成问题,把这袋子丢进去然后再原路回来就行了。”傅红雪:“…………”傅红雪似乎在思考什么。他打起架来,动作是很快,手脚也非常敏捷,但秦蔻通过一顿饭的观察,却发现这小男生……好像树懒。就是那种,做什么事都是慢慢的,吃饭的时候尤为明显,明明看起话时会无意识地呈现一种好像在思考的样子,他好像不愿意轻易说话,但他一旦开口,就会为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完全负责。他盯着那个漆黑色的袋子,半晌才道:“……里面有谁的首级?”秦蔻噌得一下打开袋子,又噌的一下合上,说:“有上礼拜没吃完的面包。”自从搞完原随云之后,她现在都敢随随便便地去接“里面装着谁的脑袋”这种话了,真是了不起。傅红雪:“…………”他一动不动,面无表情,秦蔻把袋子递给他,他就漠然地接过来,似乎再不打算多问一句,转身,拖着他的一条瘸腿,就要走。秦蔻又叫住了他:“诶!等一等,还有事,你不能带刀。”傅红雪立刻站住了,他没回头,也没说话,只是低头看着自己手上的刀。……一副非暴力不合作的样子。那可不是么?这把刀对傅红雪他二十四小时不放开那应该也不现实,你人总得要换衣裳吧?要扎头发吧?单手换衣的绝技不是没有,单手扎马尾……还是发带不是皮筋,没事练这种技能是不是太闲了点?这把刀……现在其实很敏感。这是白天羽的刀,花白凤之所以把刀给傅红雪,就是为了让白天羽的刀,杀死白天羽的仇人。现在,他本已没有理由去使用这把刀了。但……秦蔻知道,他做不到。人是软弱的,因为人性之中,就是会有软弱的部分。一个人倘若一辈子都只为一件事而活,而你突然把这件事拿走之后,他一定会陷入一种比虚无更虚无、比绝望更绝望的境地之中的。在这种空虚之中,他必然会下意识地紧握旧时光所带给他的东西,一个人的过去决定了一个人的未来,过去的伤痛即便已经沉淀,也一定会从某些角度浮起来,浮在未来的自己身上。楚留香幼时见了太多痛苦的人,也见了许多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人,所以他长大之后,才会一次一次地以身犯险,一次一次地把他认为那些多余的快乐,去送给过度痛苦的人。陆小凤呢,

陆小凤虽然常常提起他小时候与花满楼一起玩的趣事,

但却从了,

应激的次数快比得上被强行带出门溜圈的家猫了……全靠自己死撑以及秦蔻一次次的安抚。这么一说……人格健康到可怕的就是花满楼了吧……?……某种意义上……他的伤大概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内,

都是溃烂流血、然后默默忍受的。所以秦蔻硬在他头上扣了一笔债务,并且云里雾里暗示自己有事要他去办,也未尝没有帮他转移注意力,以及……多一个活着的盼头的意思在。“侠客”,这两个在电视上常常出现的字眼,原来一旦真的出现在了生活里,居然是这样一副模样。他答应了,他就一定做。即便受尽屈辱、即便做这件事他连一点好处都不会有。一言九鼎当如是。秦蔻忍不住在心里叹气,傻小孩。一边庆幸他是个执拗认死理的人,一边又暗骂他是个执拗认死理的人。她板着脸,继续说回他的刀:“我们这里不能带刀出门,会有大麻烦。”傅红雪的喉头滚动了一下,仍不说话。到现在为止,面对这屋子里、以及透过窗户看到的外头的种种异象,傅红雪都没多瞟过一眼。他这个人好像活的很压抑很压抑,他身上所有的好奇心,早都已经被磨得干干净净。所以他瞧起来根本没打算问这是哪里,也好像没打算问秦蔻那“天书”是怎么回事,更不打算了解“不许带刀”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秦蔻叹了口气。她说:“你要带着刀,当然也可以,不过要答应我一个条件。”傅红雪缓缓抬头,那双黑漆漆地眼睛又凝视住了她,苍白的脸上连一丝表情都没有,一字字道:“我不会滥杀。”秦蔻噗嗤笑了,说:“谁说我要你答应我这个?”傅红雪又闭上嘴了。秦蔻笑了,说:“我当然知道你不会滥杀,提着

要求等于白说,我不过是要你,多带一件东西出门,你答不答应?”傅红雪慢慢道:“你说。”秦蔻露出了神秘的微笑。片刻之后,傅红雪提着刀、拎着垃圾袋出门了,漆黑的刀柄之上、黄澄澄、喜庆庆的穗子随风摆,廉价的要命,瞬间把那柄魔刀的威慑力下降了一百个点。一点红:“…………”秦蔻:一点红古怪地道:“你竟然赠他剑穗?”秦蔻说:“不懂了吧。”一点红的学习能力和观察能力都很强,刚穿来时,不动声色,也不知道是怎么瞧出她不想让他带剑出门的,刚出口。不过嘛,他的学习能力再强,有些事情还是没有本地人熟悉。秦蔻毫不藏私:“我们这里啊()?(),

早上有去公园晨练的()?(),

那都是拿的大刀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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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单带把刀出门,被人瞧见了指不定就报警了,可加上那个穗子,顶多人家就觉得这武术生有毛病大中午出门去公园。”而且,这穗子当然是越廉价越好、颜色越鲜艳、越让人牙酸越好。一点红挑了下眉,示意自己知道了,却又问:“你专程为那小子准备?”秦蔻说:“那哪能啊,那玩意儿一开始是给你买的。”就是他和楚留香穿越来的当天咯,晚上秦蔻刷淘宝,顺便就买了几个,以防要用,不过一点红太上道了,这东西一直都没有用武之地。一点红怔了一下,下意识垂眸看她,又见秦蔻冲着他笑,面颊之上浮出两个酒窝:“我那里还有呢,你要么?”一点红:“…………”……他不想要。他还是很宝贝他的剑的,平日里连其他的剑穗都不肯上,而那个……金闪闪、看起来五块钱能买三个的剑穗……它真的……很掉价。只有傅红雪那傻小子,才会莫名其妙地被秦蔻忽悠着带上大金穗子。一点红钢铁直归钢铁直,他的眼睛可没问题好么。秦蔻噗嗤一声笑了。一边笑,一边溜去厨房了。厨房里,陆小凤刚把所有的碗都塞进洗碗机,打开开关。他们家里,做饭的活儿莫名被一点红给包了,收拾碗筷的活儿自然有别人,做菜不是问题,想明天吃什么菜才是问题,一点红才懒得想这样的问题,故而秦蔻才会每天点菜,其他人算是沾了秦蔻的光,过来来点个菜,一点红当然无可无不可。但他可不是那种任劳任怨、随叫随到的人。秦蔻若不在家吃,那他基本上懒得进厨房。假如有人要吃宵夜,想喊一点红起来做……呵呵,找死是吧?当然,住在这里的大家,都是肝胆相照的好朋友,朋友之间,哪里会把对方所做的事当做是“理所应当”的呢?陆小凤和花满楼晚上喜欢出来煮夜宵吃,经常顺便给其他人也煮一点,经常性的喊一点红出来吃。主要是陆小凤想吃,花满楼完全是个佛系饭搭子。至于吃的东西嘛,陆小凤的手艺和秦蔻差不多,七个字足以概括——半成品厨房大师,夜宵最常吃的是各种口味的泡面。而且他尤其喜欢吃火鸡面,就是那种辣的很工业的玩意儿。作为江南出生的人,他意外很能吃辣。楚留香也挺能吃辣的,不过他不太喜欢这种带点甜的辣,他更喜欢牛油火锅或者烧烤那种辣。花满楼……花满楼吃辣很菜,但是居然对火鸡面格外放不下,每次都辣到眼眶通红,每次还要过来凑凑热闹,小心翼翼地倒调料包,生怕倒多一丢丢。一点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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