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迷阁

第69章 雕虫小技,竟敢班门弄斧?(第1/2页)

常言道,月棍年刀一辈子枪。

枪为百兵之王,是因为它在实战中威力强,攻防速度快,富于变化,往往使人防不胜防。

特别是在两军对垒的战场,枪的威力要稳稳压过刀剑。

但与此同时,枪也是常用兵器中最难掌握的一种。

单是基本用法就有扎、刺、挞、抨、缠、圈、拦、拿、扑、点、拨、舞花等十多种。

更不用提在这之上还有更加复杂的套路枪法。

回马枪便是枪法中的一门绝技,属于马上技能。

简单描述就是,当对手在身后时突然向后调转马头,利用回旋的力量快速发出刺击。

因为攻击范围集中于点上,所以同时考验了精确度、反应速度、平衡感和马术技巧。

受惯性影响,回马枪在刺出以后的力量很大,相比平时更容易穿透盔甲,但同时也很难快速收回。

说起回马枪,还有一段故事。

相传隋末唐初之际,罗成和秦琼这一对表兄弟相约以武会友。

罗成的武器就是长枪,秦琼使的则是双锏。

结果两人越打越是惺惺相惜、情不自禁,最终约定相互传授武艺,并且立下誓言声称绝不保留。

秦琼说他如若藏招,日后定然吐血而亡。

罗成说他若藏招,日后必万箭穿心而死。

于是两人传枪递锏,罗成习得秦家锏法,秦琼学会罗家枪法。

但实际上,两人各自还是留了一手杀着。

结果两人最终应了自己的誓言。

罗成在与苏定方战时被引至淤泥河,被数百名弓箭手生生射死。

秦琼后来也如他所说的那样,吐血身亡。

当时秦琼留下的那一招是撒手锏。

罗成留下的正是回马枪。

故事终究只是故事,但这也的确从侧面证明了回马枪的厉害之处。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新书推荐

三国:我刘备也是绝世武将三国:从麦城称霸世界我在水浒做奸商舔狗三年,只为开启军工系统大秦:最狠丞相,杀出个万世永昌我只想算命,你却让我当国师无敌县令:从替哥哥入洞房开始穿成乖软夫郎的农家书生重生三国,我抢了刘备的皇叔我在三国逆转乾坤大明风流大宋小农民我的臣子们都太逆天了!金玉满唐玄天宗修行记事大汉:开局刺杀刘彻,求诛九族明末:边军不退三国之美女如此多娇封地三年,百官跪求登基!朕,乃万岁!乱世种田日常那年,那雪,那个醉酒书生武官子的科举青云路叛军围城,我皇太子揭棺而起!诸葛重生:众将士,随亮北伐!开局贪成五亿县令,女帝求我多贪点?朱元璋:逆子,这皇位非你不可!让你当江湖大佬,你成了军阀?臭县令朕怀孕了最狂上门女婿谍海无名春枝缠三国风云:群雄争霸天下我家娘子太体贴全球沙化之我在异世攒功德(HP)Forgive谍战风云录:大宋太子我啊,最喜欢做好事了朕,剩者为王继兄不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