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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庭树戎马半生,称帝后以冷血和铁腕著称,年近三十,忽然堕落成了一个小男孩。秋日的早晨,他提着一个青藤鸟笼,笼子里装了两只蓝色的金刚鹦鹉,轻轻地推开木门,见床上薄被还鼓着,他蹲在床边,嘟着嘴巴吹气。
“灵犀,”顾庭树轻声说:“今天好点了吗?”
灵犀眯着眼睛,看见顾庭树穿着兽皮坎肩,背负弓箭,完全一副野人做派。灵犀叹了一口气,她辛苦三年教犬戎族的人穿衣服,一夜之间又全被顾庭树带坏了。
“头疼。”
灵犀简短地说。
顾庭树用脸颊蹭了蹭她的额头:“烧退了呀。”
把鹦鹉举起来给她看:“炖了还是红烧?”
“放了。”
顾庭树无奈,但还是把两只鹦鹉放走了。他扶灵犀坐起来,一件一件地给她穿衣服,趁机摸脸摸胸地占便宜。灵犀自从海上回来,就受了风寒,先是发烧咳嗽,如今烧退了,神色却总不见好,一张脸蜡黄蜡黄的。顾庭树见她这样,也不好欺负她,只是每天尽心伺候,以礼相待。
灵犀挑选了新的大王,把族中事务交代清楚,就跟顾庭树一起回去了,她不敢耽搁太久,因为蓝贝贝随时可能来,灵犀恨极了蓝贝贝,更害怕那一夜的事情被顾庭树知道。
临走时,全族的人含泪出来送她,几万人乌压压地站在旷野里,跪在地上给她磕头。灵犀并不以王者自居,也跪下回了礼。这些人如今能吃饱饭,也能学会粗略的汉语,能与外界接触,灵犀觉得自己也算无愧于高瑟的亡灵了。
顾庭树冷眼旁观,送别时自始至终都没有特别出众越位的男性族人,这倒打消了他的疑虑。他觉得灵犀年轻美貌,天下男性没有不爱她的道理——但他又不愿意灵犀跟任何男子接触,她完完全全只能属于他一个人。
顾庭树是世家大少爷出身,本来是爱玩爱闹的,这五年却过着严苛枯燥的生活,如今陡然得了解脱,宛如脱缰的野马,简直要一路从南到北地花天酒地了。美中不足的是灵犀病着,不能陪他一起玩。
走了十几天,御驾才行到江浙一带,此地十分富庶,本地织造商专门修建了行宫供皇上下榻。羲和帝不喜豪奢,训斥了他一顿,只在一处闲置院子住下了。他这次随行人员只有百人,倒也轻便。
灵犀安静在院子里养病,羲和帝则跟几位年轻的侍卫去郊外打猎赛马。
傍晚,羲和帝穿了一身骑马短装,大步从外面走进来,庭院里寂静无声,两个小丫鬟正在浇花,灵犀坐在窗前看东西,见他进来,随手拿书遮住了。
羲和帝站在他面前,严肃地说:“送你一样东西,把手伸出来。”
灵犀觉得莫名其妙,随便伸出了一只手。
“两只手并在一起,握成一个半球状。”
羲和帝纠正她,然后叫她闭上眼睛。
灵犀只觉得手心一软,睁开眼睛,看见手心里一只很小的兔子,她惊喜地叫了一声,小兔子受了惊,从她手上跳下去,羲和帝伸手接住了,笑道:“我在路上捡的,可爱吧。”
灵犀把玩了一会儿,放在做针线的竹筐里,微笑道:“难为你想着我,多谢。”
羲和帝挨挨蹭蹭地跟她坐在一起,柔声道:“这几日钱塘江涨潮,多美的景致,可惜你病着,不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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