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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之后,一家三口已经习惯了鸽子庄的生活。
软禁虽然剥夺了他们的自由,但既然没有反抗的余地,便不如欣然接受。有些事,断不是愁眉不展就能解决掉的。
于芳还记得第一杯血的味道。
当她知道那杯颜色殷红的饮料是血,本以为自己会恶心,会抗拒,没想到端至嘴边,甜香扑鼻,满眼只剩下喷薄而出的食欲。
喝了血,口不干了,心不燥了,身上也不痒了,四肢百骸轻松舒畅,浑身上下神清气爽,于是打那之后,每天两杯,早晚各一杯,已成定律。
此时,她和徐滔领着女儿,正在庄园的马场上骑马。
以前在京州,闲暇时她也带女儿体验过这种运动,但那些马场收费昂贵不说,还见不到什么优良品种,完全比不上这座庄园,进入马厩一看,从阿拉伯马到弗里斯兰马,个顶个的雄武英骏,无一不是宝马良驹。
其实仔细想想,就在这里生活下去也不错。
至少这可是一座山庄,就算是外面的自由人,如果刨去旅游远行等等活动,两点一线的生活,其实还不如这里的活动空间大。
那些随机出现在庄园里的黑衣人,只要不去主动招惹他们,他们也绝不会前来叨扰,无视就好了,或者当成看家护院的狗。
驰骋的马背上,于芳如此想着。
女儿小羽选了一匹纯血马,骑的很开心,吸血鬼的强大基因使她能够轻松驾驭胯下的良驹。
一家人轻松写意的骑乘中,小羽指着远处的秀丽青山,发出稚嫩的笑声。
顺着她的手指望去,那座山丘坐落在庄园后身,看上去并不如何巍峨壮阔,而是树丛林立,绿草如茵,胜在风景秀美。
它有一个别致的名字:鸽子石。
站在鸽子石的最高处向下俯瞰,可以尽揽整座山庄,从这个角度看,它显得犹为庄严古朴,同时不失华丽考究。此时此刻,一头雄鹿便在欣赏这样的景致,它伏卧在山丘之巅,脑袋向下耷拉着,犄角与地平线成了平行的角度,目光正好射向下方的鸽子庄。
比较可惜的是,这是一头死鹿。
在它的背上,一只尖利的长喙啄来啄去,每一口叨下去,都会衔起一块肉。旁边的树林里,几只饿了很久的黑鹰不安地扇动着翅膀,它们一般不从其他动物嘴里抢夺食物,但是由于饥饿,它们无奈地决定暂时降低一下伙食标准,问题是,眼前这只庞然大物让它们踌躇不前起来。
独享美餐的,是鸟类当中最为凶残的品种——金雕。
地面之上,白云之下,它没有天敌,这是对于金雕这种猛禽的赞誉,而正在用餐的这一只,即便放在凶狠的同类当中,也是无人敢惹的角色。
它展开双翅时,体长竟然达到了五米......
想想吧,这玩意本就以超凡的速度和尖利的爪子著称,一只成年金雕在准备充足的情况下,高空俯冲下来,可以干死一头狼,而一只体长五米的家伙,能拥有什么样的战斗力?
枝叶之间,几只黑鹰回想了一下它一爪击毙这头雄鹿的情景,最终选择还是不要招惹,于是舒展一下翅膀,灰溜溜地飞走了。
山巅上,只剩金雕一位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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