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迷阁

第343章 洛杉矶红龙(第1/2页)

天才一秒记住【笔迷阁】地址:bimige.org

长海体育对快船的竞购,林大浪并没有直接出面,说白了林大浪要是出面了,长海体育就会被直接踢出去,原因就是nba现役运动员不能兼任球队老板的潜规则。

所以,林大浪只能是躲在背后,略微有些延迟地掌控着这次的收购。

竞购刚刚开始,大卫·格芬和奥普拉·温弗瑞组成的财团就宣告出局了,说白了,就财力而言,这两位都不够资格坐上谈判桌。

率先出价的是史蒂夫·鲍尔默,他想都不想,直接砸出20亿美刀。

接着,奥普拉·温弗瑞这位知名的脱口秀女主持就宣布退出了,她摇头:“史蒂夫·鲍尔默疯了,以快船的营收,20亿美刀?那太多了,太疯狂了。”

也有体育经济学家分析史蒂夫·鲍尔默的想法:“只能说,一位巨富掏出了一点零花钱,想给自己买一个奢侈一点的玩具,他压根没想过要通过快船赚钱。”

的确,从这个时间段快船的营收分析,购入快船后如果还想赚钱,花个10亿美刀基本就已经是极限了,如果是太过看好这支快船的未来下点血本,最多也就出到15亿美刀左右。

格兰特·希尔和拉里·埃里森组成的财团,就出到了16亿美刀,虽然明知道他们的出价低于史蒂夫·鲍尔默的出价,他们还是把报价发给了唐纳德·斯特林和联盟。

说白了,眼下这局面,快船到底卖给谁,已经不是唐纳德·斯特林一个人说了算的了,联盟在其中的话语权也很重。

万一联盟就是不愿意史蒂夫·鲍尔默这个外行人参与到nba联盟的游戏中呢?

不过显而易见的是,联盟是不在意快船的下一任主人是不是外行人的,他们只在意快船的下一任主人是不是肯砸钱、肯投入。

史蒂夫·鲍尔默无疑是愿意投入的,否则他也不可能一开始就报价20亿美刀。

并且,从财力来说,作为微软股东之一,史蒂夫·鲍尔默的财力,自然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眼看着,史蒂夫·鲍尔默就要收购成功了,长海体育此刻就从斜刺里杀了出来,在林大浪的授意下,他们直接开出了一个同样的20亿美刀的报价,只不过比史蒂夫·鲍尔默多给了两个承诺——

一,长海体育将在完成收购之后,即刻在洛杉矶大市区内择一地,建造新球馆,作为快船的新场馆。

二,是对史蒂夫·鲍尔默的绝杀,即,长海体育将会在完成收购之后,与中国大陆达成一揽子合作协议。

换句话说,如果长海体育完成了对快船的收购,那便意味着,联盟对中国市场的开发,将来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位。

而在长海体育的报价与史蒂夫·鲍尔默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唐纳德·斯特林便没有了倾向,联盟的倾向,将决定一切。

所以,史蒂夫·鲍尔默急了。

他迅速的加价,直接加到了22亿美刀,试图用高价说服唐纳德·斯特林。

但他并不知道,这个所谓的长海体育,财力来说,并不会输给身为微软第二大股东的他,林大浪这回可是准备了足足35亿美刀的现金。

当然,林大浪也没打算花光这35亿美刀,收购快船,他设定了一个30亿美刀的上限,即,如果史蒂夫·鲍尔默的出价高于30亿美刀,他就会放弃。

说白了,对于林大浪来说,他的需求不过是买一支他能够完全说了算的nba球队,快船只是其中的最优选罢了。

如果收购快船真的超出林大浪计划的额度,他会毫不犹豫、果断地放弃快船这个选项,转头去寻找其他的选项。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小说推荐:《大将》【火趣阁】《守寡后我重生了》《万亿军火之王》【天悦小说网】《恶霸小姑是年代文真千金》【穿越了】《重生2011,二本捡漏985》《漫画路人自救指南》《刚准备高考,离婚逆袭系统来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新书推荐

从双灵根到全属性剑道天骄HP之和格林德沃当校友的糟心事炼器家族:我炼器天赋负99侯府忘恩义?摄政王撑腰,不原谅武侠召唤,开局创建逍遥阁穿越崩坏的我有点慌末日小可怜的逆袭之旅荒野大镖客之西部立国红楼王权被全家抛弃后,皇家催我认祖归宗魏武世子之偷香窃玉母皇别传位,五个皇姐拔我氧气管钢盔与热血:德械师抗日风云红楼:重生贾环,修魔逆天乞讨半年,侯府全家跪求我原谅盘说神话从宝莲灯开始如懿传之所有人双商都上线四合院之我是韩老六盗墓:别难为我一个算命的啊舌尖上的妖管局莫名其妙去修仙堕落大骑士无尽战场:从夜之城开始造马甲殊途仙路让你做炉鼎,你把师尊拿下了?斩神:我是王者英雄代理人足球,被皇马放弃后,我成了神级前场自由人后世之劫被师尊拒绝后,病娇徒儿黑化了修仙才能救命在名柯建立提瓦特组织都穿越了,谁还循规蹈矩?!你是男的还是女的?功高震主被猜忌?我反手统一六国开局撕婚书,我成就最强镇国公!星穹铁道月下初拥的欢愉之旅纨绔皇子:先创六宫再夺嫡四合院:傻柱清醒了,拒绝带盒饭魂穿三国,成为最强前夫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