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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为一头磕在地上,颤着胆子道:“属下不敢!属下所禀另有其事!”
房中万籁寂静,李为始终不敢抬头,亦如七年前那般。
七年前,他只是三军营中的一名步兵,手拿盾牌站在渺如沙尘的兵士中,惶恐而悲愤地望着巩州高耸入天的城墙。
那座城本是大周的城池,却被先帝割让给了北戎。
巩州城上悬挂的北戎战旗无声地呼啸,城墙上飞扬跋扈的北戎人傲慢地指着大周士兵捧腹大笑,他们像是草原上的狼群嘲笑着地上弱小的羚羊,不自量力。
隔了那么远,李为都能看见他们眼底的不屑与鄙夷。
他们的眼睛不是人的眼睛,更像是野兽的眼睛。
北戎人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眼中疯魔嗜血般的杀戮之色。仿佛只要他们出城,顷刻间就会将大周的士兵踏成肉泥。
谁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从这群茹毛饮血的北戎人手中活着回去。
未知让他们恐惧,这份恐惧甚至大过了他们对巩州百姓的悲悯,大过了他们收复山河的决心与意志,他们只想活着,活着回去见到自己的亲人。
李为那时已在北境戍边三年,三年中北戎屡次犯境,他们像群野兽般在大周边境的村落中烧杀抢掠,所过之处只剩下断壁残垣和累累白骨。
他以为自己早已麻木了,无论北境的风多么凛冽,黄沙如何漫天,都丝毫激不起他大周男儿的热血。
直到沈行之,年仅十四岁的沈行之,一身玄色战甲,纵马挺戟而出。
沈行之从未见识过北戎人的残暴,也从未尝过染血的失败。
他年轻气盛,无论北戎人的嘲笑多刺耳,依旧面不改色,甚至如看蝼蚁般漠视着这群蛮人,不可一世地如同尸山血海中的阎王。
当沈行之锐不可当地挑下了北戎三名大将,城墙上的北戎人哑声了。
他们面目狰狞,双眸死死地跟着平野上那个骑马飞驰的少年飞将,看着他从马上下来,抽出了腰间匕首割下了北戎主将的头颅,朝着大周兵士踢了过去。
像是正在蹴鞠的少年,胜得百无聊赖,将蹴球踢给了自己的队友。
那颗染血的头颅在黄沙中扑通扑通地翻滚,鲜红的血混着脏污尖利的砂石,如同玩物一般滚到了大周兵士的脚下。
“不过如此!”李为听见沈行之淡淡地说。
他说的每一个字都如同擂鼓一般,敲在大周兵士的心脏上,让他们热血澎湃,激动不已,也让他们羞愧地低下了头颅。
他们从未想过有一天,一个大周的英勇少年会踢着北戎主将的头颅,嘲讽着北戎,如同滚雷般的马蹄不过如此。
那如长夜般笼罩在大周头上的北戎,不过如此!
“我记得你!巩州一战中杀了二十三个戎人,却被你的上峰占了功勋,于是跑到中军大帐大吵大闹要主帅正名!”沈行之懒洋洋道。
“是!”李为有些汗颜地低下头,“那时是属下第一次打了胜仗,一时意气不顾尊卑跑去讨功,本是要杀头,恰巧沈将军路过,救了属下。事后沈将军重惩了那人,还替属下请封,赏了属下忠显校尉的勋官。”
沈行之不为所动,轻笑出声,似在嘲弄:“难道你不知苏夫人是我亲姨母,你在我面前状告苏家,岂不可笑!”
李为咬紧了牙关:“那些人讥笑属下,一个乡野出身的贱民也敢与世家子弟争功。是您站出来说流血冲杀无论出身,只要为我大周护守国门,便是值得敬重的英雄。后来属下才知道,抢属下军功的乃是沈家嫡系子弟。将军能为我这样的贱民秉持公道惩戒族弟,也只有您能为我李村百姓讨回公道。”
李为哽咽说完,伏跪在地,眼睛紧紧地盯着地面。
“说!”沈行之顿了半晌,才吐出个字。
李为这才直起腰身,深吸了口气,顺了顺内心波动的心潮道:“去年十月,休宁县衙户房主官陈勇和长海卫书吏带人来我们征收垛集军,贴户丁补。”
“这几年我大周与北戎交战数十次,胜多败少早已不是先帝在世时屡战屡败,高垒不战的局面。北戎只有在秋冬草原物资匮乏时,才会来大周边塞村落抢劫,大多也是抢完就跑,绝不恋战。是以除了每年正户出兵丁,很少会贴户丁补。”
“我见事有蹊跷,就去了趟休宁县,使了半贯钱买通了衙门里的衙役才知道北戎遣使致书,称先帝之女,明阳长公主薨逝,北戎再求大周公主和亲,并与大周互市纳贡,结两邦之好。陛下大怒,决心与北戎一战,所以要提前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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