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笔迷阁】地址:bimige.org
想要飞往雾都的不止官献瑶。
港城的七月是台风季,雨水多发,加上夏季本就天气炎热,皮肤总是会有一种黏腻的感觉。
沈知明在港城生活了十年,仍然不习惯这里的气候,便有意换个城市避夏。
这会儿正是午后,小雨淅沥,空气清新。
她坐在餐桌前,慢条斯理吃着意大利面,尤其喜欢里面的白松露。这么多年也该吃腻了,但她仍然喜欢,只因为一个贵字。
来自意大利托斯卡尼的白松露,一公斤曾叫价3.5万美元,吃着心里舒服。
对面的沈母则是偏爱港城的甜食,素色的碗里撞了满满的双皮奶,上面还放了许多红豆。因是刚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清凉细腻,能够压下些许夏季的燥热。
只是岁数大的人,容易贪凉,沈知明不怎么让沈母吃这些东西。
这会难得吃上几口喜欢的甜品,沈母的心情也平和很多,“今天公司不忙么?”
沈知明的丈夫刘景山,是刘家第二代子孙,在港城是数得着的豪门。刘家以金行起家,经过多年耕耘,家族产业涵盖珠宝业、酒店、百货、物流、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和金融服务等。沈知明与刘景山成婚前,一直在郑氏企业旗下的内地酒店工作,成婚后离职搬到了港城,深居简出做起了家庭主妇。
即便如此,她名下也有一些刘景山转过来的资产需要打理,忙起来的时候就像个陀螺,转个不挺。
沈知明喝了一口微凉的奶茶,面上含笑,“公司的事哪有蕴蕴重要?”
沈母微微蹙眉:“蕴蕴能有什么事?她可没有你这么让人操心。”
话一出口,母女均是微怔。
上世纪流行晚婚晚育,沈母沈父本就成婚较晚,得来第一个女儿沈知明的时候,沈母年龄已近而立之年,自然对她十分疼爱。从小她的衣服就是沈母一针一线缝出来的,还变着法子做亲子装,又因沈知明长得漂亮,上下学也是亲自接送,不假于旁人。
她虽乖巧,性子却要强,学习就要考到第一,学舞也要考上最好的学校,连找男朋友都要找成绩又好长相英俊的,很让人省心。为了支持女儿,沈家父母默默付出了很多,即便沈知明从小闹着再要一个弟弟妹妹,沈母都没有再次生育。
若不是老家的人为了抢夺宅基地连脸都不要了,沈母也不会想要再次生养一个孩子。
可偏偏,最不让人操心的沈知明,毕业后做的每一件事,都在沈母的雷点上蹦跶。
只要想到自己的大女婿比自己的年龄都小不了几岁,沈母就觉得自己的血压上来了。又老又丑又凸,真不知道沈知明看上了他什么。有钱么?明明之前的那个女婿现在大学教授,也是有名的投资人,混得风生水起,也不差钱呀?
沈母别过脸去,“蕴蕴怎么了?”
沈知明的脸上笑意很淡,只有声音依然温柔清婉。“景山朋友家的大儿子,我见过几次,年龄比蕴蕴大一点,但是学习还不错,剑桥毕业。我想两人都在土豆国读过书,应该有一些共同话题,可以认识看看。”
沈母眉梢微动,“大一点是几岁?”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