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了我的小疯子后悔了》转载请注明来源:笔迷阁bimige.org
程泊喜欢傅晚司很多年了,人前人后、玩笑认真地也说过很多次,傅晚司都没答应。
他喜欢一个类型的其实很难改。
和程泊说的一样,他喜欢看着漂亮帅气,但不要太女性化的小男生。
程泊本人长得还不错,一表人才还有点洒脱的江湖气,小麦色的皮肤,一米八多的身高,脸上成天挂着副跟谁都亲的假笑——这些和傅晚司的品味相去甚远,他看着闹心。
从小一起长大,对方趴泥坑抹鼻涕的时候傅晚司都记得一清二楚,实在提不起兴致。
从医院回来傅晚司没立刻去收拾俱乐部的烂摊子,他回家歇足了三天,每天早睡早起,浇花煮茶,好不惬意。
想起这些天的奔波,脑子里有了想法,傅晚司就写下来。
几个无病呻吟的字,冒着所谓的文人酸气,写完他自己读了两遍,最后像模像样地从犄角旮旯找了只红笔,在旁边批了个“0”。
写的不好,就是个零分。
手机里永远有未读消息,这么放着也不是个办法,傅晚司在“零分”旁边一下一下画着,过了会儿零蛋变成了一只在吃草的笨兔子。
他选择一键已读,然后在通讯录里找到备注是“女皇陛下”的号码拨了过去。
让他冷落了好几天,老妈也拿乔,铃声响到最后一秒才接了起来。
没有寒暄,问他:“干嘛呢?”
傅晚司给兔子后脑勺画了把手枪,说:“忙呢。”
“回家。”对方言简意赅。
“忙。”傅晚司以不变应万变。
“……”
熟悉的沉默,过了几秒,宋炆说:“下周回家,你爸也在,一起吃个饭。”
“告诉傅婉初了吗?”
“我哪使得动她。”宋炆懒洋洋的,身边有人在和她小声说话。
这顿饭傅晚司硬是拒绝了。
他们家的饭不能随便吃,家里人齐了就要吵翻天,傅婉初傅晚司这对“嫡系”龙凤胎三十多年也没个动静,别说孙子,连个正经的人都没确定下来,回去不可能不催这事。
傅家人杰地灵,养出来的人个个好脾气,谁也不让谁,什么时候吵得两败俱伤了才算消停。
他思索半晌,难得利落一回,穿了衣服开车直奔程泊的俱乐部。
海城这地方,寸土寸金,每一块地都有它不可取替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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