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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京城中,莺君是一等一的奇人。
他大名宋春晓,小字莺君,出身宫中教坊,曾是京城最负盛名的伶人。
老天爷赏饭,莺君有一副妩媚动人的好身姿,又有一双含情脉脉的眉眼,双唇薄软,举手投足都好似千娇百媚的狐狸精。
在风月场中,莺君之名无人不识。
可惜几年前,凭着一身勾魂摄魄的本事,莺君他傍上了权宦宋有福。他很快被从风月场中赎出,消失在众人视野中。
莺君脱贱入良,高高兴兴做起了宋有福的狗儿子。
不过攀附权势总需要代价……比如替宋有福,还有他背后的主子们做些脏事。
好在莺君心够黑,手够狠。挑拨离间、探听消息、杀人灭口,都不是问题。
今天礼部侍郎府母亲出殡,莺君也不是来吊唁的,而是要来趁机杀一个人。
侍郎府中春光暗淡,花园中处处蒙着白幡,经文念诵声不绝于耳。莺君就悄悄躲在花园一角,悄悄观察着宾客们。
“他还没到?”莺君蹙眉,颇有些不耐烦。
“再等等,公子。”身边小仆劝道。
莺君目光在垂花拱门处流转,轻轻数着这里的人头。一个,两个,三个……都不是他今日的目标。
也不知何时来。
他似乎有些乏了,然而目光蹁跹,忽然落在一名俊美少年身上。
少年才弱冠年纪,却生了一张难得艳丽的脸,微微上挑的眸子却流露出几分天真。顾盼回眸间,腰上的环佩叮当作响。
好一位郎艳独绝的贵公子。
少年是跟随兄长前来吊唁的,正四处张望着,恍然间,两人目光交汇。
莺君轻轻一笑。
即使一袭素白衣衫,也难掩莺君动人之色。他漂亮不像来吊丧的,倒像是来勾魂的艳鬼。
“刷”一下,少年的脸就红了。
“他是谁?怎么从未见过?”莺君忽然起了逗人的兴致,询问身边小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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