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们互相都不爱对方!”
他哈哈大笑,好像我说的是本世纪最好笑的一个笑话:“用爱来维持婚姻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一件事。”
“如果不是为了爱情,为什么一个人要同另一个人生活在一起?”
“为了你无可选择的利益。而且……”他带着一种玩笑的口吻继续说道:“谁说世界没有奇迹呢?就算真的没有,我也想赌赌自己的运气。”
我思维混乱,已经不能完全明白之牧的话。
他屈尊地在我身边席地而坐,慢悠悠地掏出烟来抽。看着他,我歇斯底里地哭起来,捶了他几拳,再恨恨地把鼻涕泪水都揉到他昂贵的比亚焦蒂衬衣上。最后我从他手上把烟抢过来抽,被呛得再一次流出眼泪。读高中的时候,我和卡卡经常躲在房间里偷父亲的烟抽,但只是好玩。我真正的烟瘾是从那天开始的。
他的话冷酷伤人,可是我知道我是不会去北京了,我没办法可耻地把这烂摊子丢下,我不能跟夏单远一起离开。我爱他,现实却逼我放手,或许跟他在北京会很快乐,但是伴随而来的内疚也会让我痛苦一辈子,我不能用毕生的痛苦去买一小段时间的快乐,到时候爱情会变成一种折磨,只怕更要生不如死。人为什么总要选择自己不愿意选择的事?那次的选择对我来说像一个马上就要在沙漠中渴死的人,面前却摆着一杯掺有砒霜的水。我是带着毅饮砒霜的悲壮心情出嫁的,新婚之夜我想:嫁给他而被迫与单远分离,就是上天让我们共同为母亲去世所担负的十字架吧。
回忆到这里,我不由得叹了口气,用手指尖轻轻触摸之牧的脸,心情复杂。他一向深沉,有那样的机会自然毫不犹豫趁人之危,得偿所愿。我由方家大小姐一跃成为刘太太,本来以为自己会恨他直至天荒地老或者死于这场没有爱的婚姻,但似乎也没有。人的生命力其实是很强,哪里可能因为这么点事就痛苦致死?既然死不了,就得继续活下去,命运总会送你另一个环境让你生存,我开始认份地接受命运的安排。而且做刘太太其实并不是件太痛苦的事,他待我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几乎可以说是纵容的。
这点从他由我自主选择定居城市就可以略见一斑。
自之牧做主把事业重心转移至中国开始,他便正式接替公公的位置。总公司设在香港,上海和深圳的分公司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结婚前,他过着的几乎是空中飞人的生活,按理说婚后我们该在香港长住,可我打死也不肯。我的理由很简单,语言不通而且那里的生活节奏太快,让我觉得自己百无一用,空气亦不清新。之牧的评价是:胡说八道,极度幼稚,但不管他如何百般规劝,我就是咬牙不点头,最终我们选在深圳长住,这里离香港很近,气候舒适,不像香港那样节奏快得令人接受不了,却又是个朝气蓬勃的年轻城市。还好我们的住所距离他的公司不过一个多小时车程,只是苦了每日送他往返的司机。他与我约法三章,如果太忙不能及时赶回我必须去香港“陪宿。”
我纳闷,但是心中隐隐有一丝窃喜:“是怕我红杏出墙,或是担心我被人勾引?”
他回答:“这点倒是可以放心,你的姿色做到这点还不太容易。”
为此气到差点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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