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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出来后,我没有回破烂出租屋,而是蹲在路边。
这个该死的世道,下水道的老鼠都比我体面——至少它们不用被催债的追三条街。
现在回去肯定会遇上具允浩,我还是不想卷入扯头花修罗场的。
要不就和朴在赫复合好了,反正已经把具允浩甩了。
就这样好了。
我站起来,正打算走,一辆超长黑色林肯就嗖的一下停在我面前。我顿了一下,然后撒腿就跑。
无他。
唯手熟尔。
可恶。这年头追债的都开这么豪的豪车了吗?
难不成我不小心惹到了哪个大人物?
3.
十几个保镖追了我整整三条街,成功把我请到了金碧辉煌闪瞎眼的别墅里。
水晶灯晃得我以为天堂收破烂了。
这是哪个大少爷大小姐匹配上我这个穷人的肾了。
“这玉……”管家颤抖着手摸向我的脖子,我下意识往后缩——废话,能不缩吗?
这玩意儿是我从朴在赫脖子上薅的,就在我说第一次和他分手的那天晚上。
他还红着眼眶问我能不能再抱一次。我踮脚搂他脖子时,手太快,他人还没走,玉坠已经在我兜里发凉了。
管家继续道:“……这玉就是当年大小姐怀孕离家时唯一的信物!如果白会长白夫人能见到你,知道小姐你终于回来了,一定会含笑九泉的。”
说的真好,我很感动。
可惜我亲妈不是什么大小姐,而是个婊.子。人人都叫她婊.子。
而我是个表子养的。
我跟着擦了一把眼睛,顺道问:“……不用测dna吗?”豪门认亲就这么简单?不会是仙人跳吧。
“白代表那边……”管家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这个白代表,也就是我现在名义上的堂哥,对我并不感兴趣,属于是比陌生人还冷漠的状态。有我没我都一样,也没有兴趣去测个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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