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二十七岁,慕容这辈子做过的最没有技术含量的体力活,就是十二岁那年陪亲戚家的小孩打网球,对方一个球也接不到,但又很爱玩,每次屁颠屁颠地跑去捡球给他,这让他感觉自己像一台发球机。
时间进行到二十七岁,他穿着西装革履,站在热带雨林的灌木丛中,挖一棵深深扎根于土壤中的木薯。
事情的起因,是今天早上,慕容从那个摸黑搭成的“庇护所”——其实就是地上铺着一堆棕榈叶子身上再盖着一堆香蕉叶子中醒来,又饿又渴,头痛欲裂,亟需一杯咖啡,几乎本能地叫管家,然后睁开眼睛,看见了卫衡。
他站在那条溪边,很不怕滑也不怕死地踩在一块石头上,身上围着一圈树叶子,嘴里嚼着一根树枝,阳光穿过树盖的窄缝,落在他身上,他像一尊沐浴在阳光中的大理石雕像,不过雕的是人猿泰山。
“早上好。”
他很有礼貌地跟慕容打招呼,见他盯着自己看,十分大方地跟他介绍:“我给自己做了套新衣服,我觉得你也应该做一套。”
慕容直接忽略了后半句,问他:“你的浴袍呢?”
“收起来了。”
他感慨得不知是真是假:“这是我身上唯一的人类文明的痕迹,我决定好好保存,留着重大节日再穿。”
“重大节日穿浴袍?”
“或许你愿意借我你的西装外套?”
卫衡对他笑眯眯:“哦,我忘了,你比我小一号,你的衣服我穿不上去。”
因为后面那句,慕容一早上没跟他再说话。
卫衡这个人真不知道哪来的这么强大的自信心,又抑或是自我意识过剩,慕容明摆着生气,他一点不受影响,先是竭力给他推荐自己的“树枝刷牙法”,没得到回应后,又单方面宣布,今天两人要去林中找十公斤木薯,找完再回来吃饭。因为他们现在身体里还有能量,要一鼓气,等体力下降就没力气找了。
其实慕容辨认植物比他厉害,只看他找了一次之后,就认出了木薯的叶子,从此一找一个准,但问题在于,找得准没用,他挖不出来。
他的工具问题不大,卫衡早上不仅给自己做了“衣服”,还做了两把石头的小锄头,据他所说,这已经是雨林里最复杂的工具了。但问题出在使用工具的人。
慕容的手,做得最多的事大概是翻书和文件,然后是签字,弹钢琴,画画,打网球,拿刀叉……再怎么数,挖土都是熟练度倒数第一的事。
木薯的叶子有点像枫树,但要大得多,是绿色的,而枝条就是树木的样子,根也不像其他的“薯”一样一拔就出来,而是深深扎在泥土中,有些甚至长在石缝里,挖着挖着挖到石头缝里去了,慕容气得直接一脚踹断了。
雨林的泥土有种特别的味道,湿润的土腥味,倒不算难闻,但闻多了也心烦气躁,而且有时候还挖到蚂蝗和虫子之类,更不用说树枝做的手柄十分粗糙,磨得手掌内侧火辣辣地疼。
慕容又挖断一棵,下面没多少根,反而把手上磨得更痛了,气得把断枝一扔,踩了两脚。
“干得漂亮,让这木薯不识相,挫骨扬灰泄愤!”
卫衡过来,看到这样,连连鼓掌。
慕容看了他一眼,其实他情绪管理一直很好,但是到了这破地方,就跟打开了个未知的负面情绪开关一样,频频发怒,连他自己也觉得太情绪化。
“你挖了多少了?”
他问。
“也没多少。”
卫衡仍然笑眯眯:“我目标还是定太高了,走吧,我们先回去吃个早饭,再来对付它们。”
他说完了,却不动,让慕容先走,慕容走在前面,趁过弯的时候悄悄打量,见他背在身后的手上提着一大把木薯,相比之下,自己那几个就太不够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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